【公立醫院殮房收費】免費存放期至28天及綜援人士有豁免

由「傳承殯儀」整理及分享公立醫院殮房收費的資訊
在香港處理身後事時,「遺體存放」是家屬最先面對的環節之一。當親人於公立醫院(簡稱 公院殮房)離世後,遺體通常會暫時安放於醫院的殮房。近年來,隨著公立醫院殮房空間日漸緊張及使用率偏高,殯葬業界及市民對服務質素和行政收費的關注日增。政府及醫院管理局(醫管局)已針對殮房使用情況進行檢討及醫療改革,並於 2025 年10月31日宣布實施新的公立醫院殮房收費政策。根據新聞報導,這次政策調整充分考慮了社會聲音、市民及持份者的意見,並廣泛聽取各方持份者的建議,體現政策制定過程的公開與透明。
新方案的重點是將免費存放期由3日延長至28日,這一收費安排是回應社會對殮房服務需求的變化。新政策將於殮房明年起,即2026年1月生效,屆時遺體可享有首28日免費存放期,其後才開始收費。這一方案由醫管局行政、管局行政總裁、行政總裁李夏茵、局長盧寵茂等領導層主導制定,並與殯葬業界及持份者多次溝通,確保政策合理並兼顧各方意見。
同時,綜援人士及特定情況下的家庭亦可申請收費豁免。當局及醫務部門亦設有經濟援助政策,協助有經濟困難的家庭,確保服務公平並照顧弱勢社群。
本文將會詳細說明香港的普遍殯葬時間、公立醫院殮房的收費安排、豁免資格、特殊情況、以及與公眾殮房的差異,讓家屬及殯儀從業者更清楚掌握最新安排。
公立醫院殮房的收費

根據 2025 年 11 月醫管局最新公佈的安排,公立醫院殮房收費已作出重大更新,讓家屬有更充裕時間處理身後事。新的政策重點如下:
- 首 28 日免費存放:
遺體由入殮房當日起計,首 28 日內可免費存放,這大大減輕了家屬在短期內面對的經濟壓力。 - 第 29 至 35 日:每日收費 200 港元:
若遺體未在 28 日內移離殮房,則由第 29 日起,每日收取港幣 200 元。 - 第 36 日起:每日收費 550 港元:
為鼓勵及早安排火化或運送遺體,第 36 日後每日的存放費將提升至港幣 550 元。
舉例說明:
假設遺體在第 32 日離開殮房,則需要支付第 29 日至第 32 日共 4 日的存放費,即 200 × 4 = 800 港元。若延至第 38 日才移離,則前 7 日(第 29 至 35 日)為 200 元 × 7 = 1,400 元,之後 3 日(第 36 至 38 日)為 550 元 × 3 = 1,650 元,合共約 3,050 港元。
醫管局指出,大部分遺體均可於 28 日內移出殮房,因此超過收費期的個案比例約為一成。此新制度旨在確保殮房能更有效運作,並避免長期佔用存放空間。家屬應及早安排喪禮及確定火化日子,以避免進入收費階段。
什麼人士可以豁免遺體存放收費?

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人士:
領取長者生活津貼人士:
若死者在生前為有領取長者生活津貼,亦可向醫院提出全額豁免申請。
已獲醫療費用減免人士:
低收入或特別困難家庭:
非家屬可控制的延誤:
注意事項
申請豁免時,家屬需提交文件,如綜援證明、醫療減免批文或社工推薦信。醫管局會個別審批,確保真正有需要的家庭可獲援助。
有什麼特殊情況可以獲得豁免?

除了經濟困難的豁免外,部分特殊情況亦可申請暫緩或免除殮房收費,包括:
- 死因裁判官指示延誤: 若個案需進行法醫剖驗、驗屍或等待死因庭審核,該段等待時間不會計入收費期。
- 政府或醫院行政延誤: 若延誤由官方程序造成(如文件批出、遺體釋放延誤),家屬可要求院方註明不計收費日。
這些特殊豁免讓家屬在面對突發情況時能獲合理緩衝,避免因非己之過而產生高額「遺體存放」開支。
公眾殮房會跟隨收費嗎?

除了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殮房外,香港亦有由食物環境衞生署(食環署)管理的「公眾殮房」。不少市民關心:這些公眾殮房是否也會採用相同的收費機制?
截至 2025 年底,政府表示公眾殮房的運作方式與醫院殮房不同,暫未完全同步收費機制。不過,隨著政策統一及資源重整,未來不排除公眾殮房亦會仿效醫管局模式,設立免費期及分級收費。


